让“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
——岳阳楼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之路
岳阳楼区检察院举行“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守护好一江碧水”增殖放流活动。
(本文图片均由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岳阳市首例涉疫刑事案庭审现场。
徐亚平陈杜李明皓
“被告人谢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元。”2月21日,随着法锤声响起,一起由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办理的岳阳首例涉疫案件告一段落。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一个案例胜过一摞文件。近年来,岳阳楼区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行动指南,仗剑前行。该区郭镇乡枣树村谢某某擅自采挖省级公益林修建鱼塘,破坏面积达12.6亩,被区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履职,承担赔偿责任;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开展守护学校食堂安全“护苗行动”时,针对发现的57所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问题,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最终54所学校整改到位,3所幼儿园因整改不达标被关停……
自年以来,岳阳楼区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件,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
为生态威武亮剑
今年2月14日,岳阳市森林公安局以谢某、周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岳阳楼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竟然还有人顶风作案贩卖珍贵野生动物!”仔细审查卷宗后,承办检察官、副检察长严琼感到愤慨。为了从严从快办理,严琼连续工作10多个小时,完成了阅卷、审查、文书制作、提审等工作,当天将案子审结并起诉到法院。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从此次疫情中汲取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法庭上,公诉人真诚呼吁群众要把野生动物视为人类的朋友,彻底改变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态平衡。
“他们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还将对他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彭磊审查线索后,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评估公共利益损害后果,依法在检察日报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5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