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机关党建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发挥红色引擎作用,更好地为检察工作赋能,成为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岳阳楼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业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积极探索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新路径,切实做好“三道加法”,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融合互促,有效激发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年被确定为全区“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支部+规范”,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支部设置规范化。岳阳楼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决扛牢党建政治责任,成立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任院总支书记,精心谋划部署,严格督导落实。党组会每年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学习有关基层党建工作文件和精神,切实增强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严格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组织工作程序。按职能划分支部,充分借鉴“支部建在连上”的政治工作经验,把职能相近的部门纳入同一个支部,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规范7个支部的更名、组建、调整、选举等工作,支部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支部队伍规范化。全院现有在职干警72人,其中党员58人,占干警总数的80.5%;党员退休干部30人,占退休干部总数的96.7%。机关党员基数较大,覆盖面较广。岳阳楼区检察院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不断健全机关党组织架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专门选调1名“80后”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院总支党建专干,把7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具有丰富党务工作的干部配到支部书记岗位上,支部委员也从部门副职和优秀党员中推荐选举产生,使党务工作队伍结构更加专业化、年轻化。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等党内职务由过去“推托闪躲”不愿干,到现在“争先恐后”我要干,党务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不断增强。同时,针对离退休老党员占比较高且人数逐年增加的情况,及时调整老干支部人数,使退休老党员的组织生活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支部阵地规范化。近三年先后投入50余万元建设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长廊,设置宣传栏目、文化展板20余个(块),党旗党徽、党员权利义务、党员风采等内容上墙,党员活动室成为党员干警重温入党初心、锤炼坚强党性和放松身心、加油鼓劲的“温馨家园”。坚持每月组织1次党员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本院重大事项。推行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年以来,在职党员开展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组织生活共计次。结合“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每月请专家讲授党建、业务知识,其中党建讲座38期,持续锤炼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全面提升了专业本领。加强支部档案规范化管理,实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分类归档,集中采购了一批党建学习资料书籍报刊。通过加强阵地建设,全院党建工作氛围更加浓厚。
“党员+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夯实信念“压舱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切入点,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党员干部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利用任弼时故居、平江起义纪念馆等红色资源,深度挖掘本地“红色基因”,广泛持续开展对党忠诚教育,组织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题辅导、举办红色经典读书会等,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为党为民为检察”的初心使命,突出“常规学习,循序渐进”、“重点学习,加深巩固”、“创新学习,与时俱进”三个维度,构筑起线下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党支部学习、政治轮训为主,线上以学习强国APP、中检网、湖南干部教育培训网为辅的党建学习体系。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月、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青年说、“初心”分享会、先锋模范学等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用好考核“指挥棒”。坚持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组、院总支、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具体化”,通过常态化考核,促进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建责任,明确党建工作具体内容,指导党建工作开展,传递党建工作压力。制定出台院《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全面开展党支部“堡垒”指数考核工作,督促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一心一意精耕党建“责任田”。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把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对应、与业绩考核挂钩、与个人成长进步关联,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
三是筑牢监督“防火墙”。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构筑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在贯彻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推进纪律作风专项整顿、主题教育共性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项目的同时,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廉政风险排查、通报提醒等日常项目。强化检务督查,从会风会纪、日常考勤、外出报备、节假日提醒等细节抓起,扩大至司法办案监督,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实现办案数据全覆盖、流程全监控、过程全记录、结果全评查,确保各岗位、环节、流程上的权力运行不失范、不失控、不失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业律师、党员群众代表的监督,年来开展公开听证、走访座谈、案件回访等活动20余次,推动各项监督贯穿检察权运行各环节全过程,确保了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党建+业务”,发挥引领促进作用
一是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坚持以机关党建带动业务工作开展,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结合岗位职责、围绕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确定党建工作目标。推动党建工作由传统抓制度、抓规范、抓活动的基础性“党务工作”,向抓整治、抓作风、抓队伍的引领性“党建工作”转变,实现党建和业务同步发展、同步提升、同步跨越。组织各支部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系列司法为民活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医院设置专门办案场所,同步实行对该类案件的询问调查、检验鉴定,心理疏导,防止“二次伤害”;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织50余名党员投入到小区值班、防疫宣传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疫犯罪,所办理谢志达周浩之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水獭)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也是全省首例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同支持民间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设立临时党小组,以党员干部为主承办重大涉黑恶案件,依法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24专案”等有影响的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所办理王文学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以办案为中心,全力服务大局,在办理吴湘等12人非法捕捞案中,牵头举办“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守护好一江碧水”为主题的洞庭湖增殖放流活动,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二是推动组织生活与群团活动有机融合。以群团建设为纽带,坚持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部署。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党员双报到、奉献双岗位,帮村联企,法治宣传等先锋行动,引导党员深入联点街道社区,开展助学助残、图书捐赠、文明创建等活动。坚持利用禁毒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多种形式检察宣传,送法进校企10余场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余人次走进岳阳楼区检察院交流参观。检察长带头到辖区机关、企业走访调研,面对面问计、问需、问效,充分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和意见建议,推进联企帮扶常态化。积极做好群团志愿服务工作,广泛传递社会正能量,成立了岳阳楼区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党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文明劝导我先行”“清洁家园”“关爱助学”等志愿活动,在服务社会过程中贡献了检察力量、彰显了检察担当,把“全国文明单位”的金字招牌擦得更加闪闪发亮。
三是推动发展党员与储备人才有机融合。面对检察业务格局重塑的实际,持续聚力用劲推进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突出实案实战实训,开展全员业务轮训,加大庭审观摩、案件讲评等案例式、演练式实战训练力度,形成全院全员岗位练兵局面。加强骨干、标杆人才培养,组建扫黑除恶、未成年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公益诉讼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指定分案、类案集中办理,以党员检察官为核心,带动年轻党员快速积累办案经验。开展传导式学习,党员骨干参加完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后,第一时间由学员转化为教员,接续培训其他党员干警,实现学习培训内容共享。党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党员干警的示范性、先进性,不断吸引优秀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院总支和各支部切实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年来共有5名优秀青年检察人员入党,13名检察人员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新鲜血液的不断涌入,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进一步巩固、党支部的生机活力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干部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近年来一批党员干部先后获得岳阳楼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和岳阳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口岳阳日报全媒体通讯员苏昕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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