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淼玲
这几天,湖南日报连续刊登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的几批群众信访举报件。群众反映了什么问题、涉及哪个行政区域、属于何种污染类型、处理和整改情况怎样,转办单上纸写笔载、一清二楚。
把群众“信访举报件”拿到党报上登、放在阳光下“晒”,“晒”出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更“晒”出了久久为功的决心。
这一“晒”,“晒”出了环保督察立竿见影的效果。收到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后,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闻风而动。11月8日,湘潭县环保局派人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责令涉事企业停止新增生产线的生产,罚款13万余元。同日,省公安厅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赶赴益阳,对益阳宏安矿业涉嫌渗井渗坑排放污染物案件进行查处和督办。11月9日,副省长陈文浩前往岳阳楼区郭镇乡岳龙页岩砖厂、仁慧页岩砖厂进行实地调研督办,要求依法查处。
这一“晒”,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环保无小事,民意不可轻。群众生于斯、长于斯,对身边的一草一木最亲近,对家乡的山山水水最关切,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最在意,他们反映情况,举报问题,有关部门及时受理,并登报公示,是真正把群众装在心里、尊重民意、重视民意、回应民意之举,体现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担当。
这一“晒”,给有关责任单位套上“紧箍”。群众反映问题,督察组予以转办,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将转办事项照单公之于众,置于公众监督下,有利于形成倒逼态势,督促责任单位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
这一“晒”,彰显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毋庸置疑,过去,个别地方对群众举报敷衍塞责,甚至束之高阁。现在,将转办事项“晒”出来,好比将试卷摆了出来,责任单位何时答、怎么答、考分如何,自有人民群众“阅卷人”予以评判。
从年4月25日到目前,中央督察组转送移交给我省的信访件已累计10余批次、多件。对这些信访件,一桩桩落实、一件件地整改,环境好起来的同时,民心也将更加凝聚在党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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