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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在开封府时年薪超千万其实没这么多

来源:岳阳楼 时间:2023/7/18

最近看到几篇写包拯在开封府时的一年挣多少工资的图文和视频,感觉有些历史领域的作者缺乏基本的史学素养,不谈史才和史识,连基本的史学都不具备,靠着某度,置原始史料不顾,然后抖机灵,有些流量还很大,网上的资料有时候并不准确,甚至存在着错误,引用的人多了,造成以讹传讹,时间长了,会导致真相被谣言掩盖。

  关于包拯的讹传主要有3个:

1.有位几万粉丝的历史大v,说“包拯担任的开封府尹,那是副国级干部,地位在各部侍郎之上,一般都是正二品或者从一品。”

  不知道他的根据在哪里?

  这里郑重科普一下:包拯从来没有当过开封府尹,这是由开封府在宋朝特殊的地位决定的。

  开封府号称“南府”,因为它位于皇宫的南面而得名。

 开封府的主官有牧、尹、少尹,这三个官职偶尔设置,有资格担任开封府尹的一般是储君(太子),如宋太宗、宋真宗都担任过此职。

  开封府牧,属于临时差遣,宋钦宗做过开封牧。

  因为府尹不常设置,开封府的实际长官称“权知开封府事”。“权”是暂代的意思。宋朝人的著作中,如果见到“知开封府”,其实都是“权知开封府事”的简称。

  权知开封府事,从四品的待制或者正六品的少卿就可以担任了,说包拯担任的开封府事是副国级,暴露了作者的无知。

2.将公用钱贯当作了包拯的工资的一部分。

  “公用钱”又称公使钱、公费钱、供给钱、公库钱等,是属于各级机构的办公经费,主要用途有二:

  第一、用作接待、迎送来往官员之资,

  第二、用于官府平时宴饮聚餐之费。

  据《宋会要辑稿礼》记载,开封府的公用钱不是每月贯,而是“每岁万贯。”

  北宋的公使钱使用比较复杂,宋初,赏赐给宗室和高级武将的,可以归个人。地方机构的公用钱,必须由知州与通判联署签字才可以领用,而且要记账。公使钱并不能归个人所有,当然在北宋后期公使钱逐渐沦为官员的“小金库”,严重背离了设置公使钱的初衷。

  对包拯来说,他生活在宋仁宗时代,对公用钱的使用和监督还是比较到位的,违反公使钱的使用是要遭到处罚的,例如:范仲淹的好友滕宗谅被贬,就是因为滥用公使钱。

  庆历三年九月,监察御史梁坚弹劾滕宗谅,指责滕宗谅私吞了数万贯公使钱。宋仁宗派人去查,滕宗谅将记载公用钱的账簿烧了,他只承认招待少数民族的酋长花了贯。因为没有证据,滕宗谅被贬到了岳州。在这里他修了岳阳楼,不过他不敢用公使钱了,而是搞的集资。

  包拯本人对公使钱的态度也非常鲜明,反对滥用公用钱,反对做生意赚公用钱,包拯在瀛洲做知州时,严格按照朝廷的法度使用公使钱:

  “勘会本州公使钱每年二千贯,凡百用度,尽出其数,看详旧例,纷委无算”。

  从包拯的为官准则和清廉看,他不可能将公使钱挪作私用,将公使钱当作他个人的收入是对他的侮辱。

3.包拯的职田有亩?

  职田是给外任官的一个福利,宋初大藩府州给40顷,在宋仁宗时减到了20顷。那么开封府的长官是京官还是外任官呢?

  如果是京官则没有职田,如果是外任官,则有职田。

  通过对《宋史·职官志》的对比,可以得出结论,开封府的长官在宋代,属于京官的范围,期待遇比其他地方官的知府要高,每逢节假日,权知开封府的赏赐是和京官一样的,例如在元旦时,朝廷赏赐大臣,权知开封府排在中丞、舍人之后,三司副使的前面,得到的赏赐是“羊一口,米五斗,面二石,糯酒一斗”;

  其他节日的待遇类似,其他地方长官却没有这个待遇。

  在职田方面,《宋史》没有指出开封府的长官权知开封府有职田,如宋仁宗庆历年间规定了外任地方官员的职田,“凡大藩长吏二十顷。”

  这里的大藩,指的是最重要的州府。哪些州府才够大藩的资格呢?从宋神宗时期特地明确了大藩,包括北京、南京、西京、颍昌府、京兆府、成都府、太原府、建康府、江陵府、延安府、兴仁府、隆德府、开德府、临安府、秦州、扬州、潭州、广州。

  没有开封府。

  总之,权知开封府事是没有职田的,说包拯有亩地是无稽之谈。

  那么,包拯在担任权知开封府事时,一年能挣多少钱呢?

  包拯在年,也就是仁宗皇佑四年三月,被授予龙图阁直学士;年,嘉祐元年12月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至年6月,60岁的包拯离开。

  这期间,包拯的官是尚书省右司郎中、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事,分别对应官、职和差遣。其中品阶最高的是龙图阁直学士,从三品。尚书省右司郎中在宋前期是从5品上。

  宋代的工资主要分为官员的俸禄分为请受、添给两大类:

  1.请受,又称请给、本俸,包括料钱、衣粮。北宋前期由本官决定;元丰改制以后,由寄禄官决定。

  2.添给,其名色不一,有添支(增给)、职钱、贴职钱、折食钱、茶汤钱、雪寒钱、元随傔人衣粮与餐钱、厨食钱、薪、菜、盐、炭等等。通俗地说,就是工资外的补贴。

  具体到包拯,他的请受拿多少呢?

  按照《宋史·职官志》的记载,

  1.右司郎中,按照《嘉祐禄令》规定,每月料钱:35贯;衣赐:春绢13匹、冬绢13匹,绵30两;

  2.权知开封府,料钱20贯,衣赐春绢5匹、冬绢5匹,绵15两;

  3.龙图阁直学士每月:钱:贯,春绫5匹、冬绫5匹,绢17匹,罗一匹,绵50两.

  按照仁宗时期的规定,龙图阁直学士的料钱、衣赐小于本等数,即依本等,否则依本官。所以包拯的请受是:贯,春绫5匹、冬绫5匹,绢17匹,罗一匹,绵50两;一年有贯钱。

  包拯的添支钱有:

  1.权知开封府事每月有贯;

  需要注意的是,包拯作为龙图阁直学士,还有补贴,当时朝廷有规定:本官与添支比较,哪个多随哪个,直学士的补贴有钱15贯,春、冬小绫各3匹,绢各15匹,春罗1匹,冬绵50,比贯要少,所以包拯的添支钱每月有贯,一年0贯。

  2.禄粟,也就是粮食。知开封府每月有30石。

  按照规定,一石发六斗,米面各一半,包拯实际每月拿到的粮食为18石;

  3.元随,即随从仆人,包拯作为龙图阁直学士可以雇佣7人,这些人的衣食收朝廷负责,龙图阁直学士按照每人每月5贯的标准发放,共35贯;

  4.茶酒:每天发放酒自五升至一升和茶,按照最低等算,每月得酒30升。

  此外,有人认为包拯在开封府还有20捆柴火40捆干草等物品,其实在《宋史》和《宋会要辑稿》并没有记载知开封府的官员有这些待遇,“20捆柴火40捆干草”是开封府判官的待遇。

  宋朝,朝廷对官员的赏赐类型较多、规模较大,在郊祀、除授、告谢、朝辞、致仕、身亡等时机和场合获得赏赐,赏赐是宋代官员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包拯在开封府任上得到的赏赐不少,例如:

  立春:“大饼、中饼各二,枣、素蒸饼各一,脍内各二盘,白熟二十,法酒一斗。”

  元旦:“羊一口,米五斗,面二石,糯酒一斗。”

  宋代官员的赏赐多得无法计算,这里不多说了。

  从以上可知,包拯的实际得到的薪水中,直接拿到的钱,是贯+0贯等于贯。离网文作者说的0多贯相差甚远。

  实际上这贯是理论数值,宋代官员的工资大多数情况下,不全给,一贯只给文,

  宋真宗景德四年九月,下旨:

  “自今掌事文武官月奉给折支,京师每一千给实钱六百,在外四百,愿给他物者听。”

  按照60%计算,包拯一年拿到的铜钱只有贯。这些钱换算成人民币有多少呢?

  换算的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相差很大,这里采用简单的黄金来折算:

  正常年份,宋代1贯等于0文铜钱等于1两白银,10两白银等于1两黄金,以此得出贯等于.4两黄金。

  据吴慧《中国度量衡史的几个问题》推算,宋代的一斤约等于克至克。为了方便,青鉴取最小值一斤等于克,一两等于除以16等于39.06克。

  包拯的铜钱.4*39.09等于.克,9月3日的黄金价格是元,按此折算,.*≈3021元,不到千万的三分之一。

  宋代的官员的俸禄呈现两极分化的分布,高级官员挣得多,下级官员有时候难以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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